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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济源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

    信息发布者:wet001
    2017-03-13 16:44:34    来源:济源之窗   转载

    中共济源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

    中共济源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 

    中共济源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中国共产党济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切实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感 

      1.深刻认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意义。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得到提升。同时要清醒看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难点、薄弱点在基层,有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村(居)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问题没有根本改变,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突出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更加紧迫而重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确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2.准确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总体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落实政治责任,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着力推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是坚持首先从市委做起,市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网络体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各项工作落到每个基层党支部。 

      二、从严推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向基层延伸 

      3.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4.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必须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小圈子小宗派,结成利益集团;严禁党员信仰宗教、参与邪教、搞封建迷信。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5.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全面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用纪律管住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严守政治纪律,不准妄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准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严守组织纪律,不准用个人主张代替组织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严守廉洁纪律,不准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不准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严守群众纪律,不准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不准欺压刁难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严守工作纪律,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准懒政怠政、弄虚作假。严守生活纪律,不准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不准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依规依纪处理。 

      三、从严推动思想建设向基层延伸 

      6.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把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学课程,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正和邪、苦和乐,在党内生活锻炼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深入开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的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党纪。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充分利用愚公移山精神这一最大“钙源”,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在全市开展“学愚公移山精神,树当代愚公榜样,促济源跨越发展”活动,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汇聚正能量。 

      7.加强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明是非、辨善恶、知廉耻,自觉做为政以德、正心修身的模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良好道德形象感召群众、带领群众。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探索建立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测评体系,建立党员干部诚信档案。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教育,完善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观点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开展斗争。 

      四、从严推动组织建设向基层延伸 

      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制定《济源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实施细则》,明确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备案制度、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预提醒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有用有效的组织生活形式和载体。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0.扩大党在基层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设置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确保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优化党组织设置,加大在农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住宅小区楼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力度,确保凡是有党员的地方都有党的组织,凡是有群众的地方都有党的工作。全面推广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开展“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打造过硬基层党组织。 

      11.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做好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次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举办1~2期优秀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从严管理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健全完善坐班值班、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考核奖惩等制度,着力解决不干事、不作为、不清廉等问题。抓好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加强跟踪管理,提供保障支持,推动第一书记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12.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发展宏观调控,严格程序和标准,注重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结构,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落实好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制度,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进党校、学党章、强党性”等活动,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促使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13.提升基层服务保障水平。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完善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及服务设施,持续加强村级标准化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保障能力。实施党务工作者分层分级集中轮训,对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全员轮训。注重挖掘培育典型,着力打造一批有活力有影响的基层党建品牌。 

      14.树立责任担当的用人导向。抓住想干事、敢干事这两个关键点,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干部,着力从中心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中发现、识别、使用干部,推动形成勇于担当、鼓励担当、崇尚担当的良好氛围。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的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持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相结合、严格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在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对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的干部,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对不作为、不善为、不会为、不敢为的干部,及时采取通报、约谈、警告、调离、免职等组织或纪律措施进行严肃问责。 

      五、从严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 

      15.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强定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隐蔽场所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重点治理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正和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欺压百姓,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行为。 

      16.大力弘扬优良作风。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进联系服务群众的方法,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等制度,经常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守原则、亮明态度。 

      17.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整合作风建设整改督查、群众监督评议和媒体监督等力量,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人群和不正之风新动向,推动督查工作常态长效。严格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综合运用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等多种方式,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 

      六、从严推动制度建设向基层延伸 

      18.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以及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和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基层党组织要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违纪问题及时教育处理。支持党员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既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对故意虚报瞒报、篡改伪造的,严肃查处。 

      19.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完善市委巡察工作体制,健全巡察机构与司法、组织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创新巡察监督方式,运用“延伸式”“点穴式”“流动式”方法,对镇(街道)基层站所、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村(居)以及市直部门二级机构进行延伸巡察,深入查找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巡察成果运用的严肃性、时效性,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建议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立督查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20.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健全完善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集体财务管理。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办法及重要经济事项招投标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动态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基层党委(党组)、政府对需要决策和处理的事项,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目录,完善公开内容审核、存档、咨询制度,实现公开无遗漏、全覆盖,提高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实效。 

      七、从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基层延伸 

      21.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坚持把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患酿成大祸,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腐败分子,先给予纪律处分,再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通过层层设防、层层过滤,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2.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市纪委要坚持提级办理、下查一级,加强对重要岗位科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主要干部的监督,领办或直接查办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强农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重点督办、限期办结。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23.坚持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开展“清风济源·廉洁节日”系列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层级党员,制定个性化教育菜单,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切实唤醒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注重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认真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切实达到以案说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目的。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挖掘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廉洁教育基地,创作一批优秀廉洁文化作品,打造具有济源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基层活动,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优势,弘扬廉洁文化,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住管好配偶、子女。 

      八、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4.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党委(党组)书记要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内职务、第一责任是管党治党、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第一形象是务实清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党委(党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 

      25.层层传导压力。市委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给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给村(居)和基层站所、直属部门,层层做到知责、明责、督责、问责。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在市、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村(居)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类定责、因岗定责,实现责任体系构建到位、责任内容细化到位、责任督查落实到位、责任追究执行到位,构建互促互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6.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实行问责追究“四同步”,即违纪违规事实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同步调查、同步研究、同步处理、同步通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7.领导示范带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牢牢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出台并落实《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从市委常委会和各级党委(党组)做起,从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委委员做起,带头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定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表率,坚定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坚定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表率,坚定做维护班子团结的表率,坚定做改进作风的表率,坚定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的表率。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锻造更加坚强战斗堡垒,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管党治党新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把济源建成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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